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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海绵城市雨水
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1】44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北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现雨水资源化管理,防治城市积水内涝,规范和指导北京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建设工作,保障城市安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地方标准《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 685—2021),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 685—2021)自2022 年4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1.0.4 条、第3.0.12 条、第3.0.14 条、第5.3.26 条为强制性条文,自实施之日起,请各单位在开展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及市政工程中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和海绵城市专项改造及系统化治理等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中按照本规范认真执行。
原《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 685—2013)自本规范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规范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归口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