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施工图审查改革实施常见问题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9-01

施工图审查改革实施常见问题

京审协 2022-08-30 17:16 发表于北京

导  读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北京市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方便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报审工作,京审协小编汇总了大家前期咨询问题,主动与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将问题答复进行了整理汇总,以便给各单位申报提供帮助。供参考。


一、平台使用问题

1、 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的申报入口? 

答:建设单位可在首都之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或登录web.bjsgtsc.cn进行申报。


2、新政策实施前已在数字化审查过程中未完成的项目怎么处理? 

答:2022年8月31日18:00之前已在北京市数字化审图系统完成图纸资料提交的项目(事前审查项目已进入审查机构受理环节;非事前审查备案项目的备案图纸已加盖二维码),按照原政策执行。


3、之前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项目要发生设计变更应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继续查询项目内容?

答:原北京市数字化审图系统数据仍将保留,已备案项目可继续在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查询项目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设计变更和洽商文件。


4、申报项目施工图备案是建设单位申请还是勘察设计单位申请?

答:跟原有流程一致,建设单位进行事项申报-勘察设计单位获取项目码-登录系统-补充信息后进行施工图文件上传,完成备案。


5、申报施工图备案需要哪些资料?质量告知承诺书的模板在哪里下载?

答:分项目类型不同,申报时会展示具体需要的申报要件,模板可以在对应环节按提示进行下载;同时在“平台帮助与服务”中也可以提前查看每一类型对应的申报材料及模板。


6、跟原有系统对比数字化交付规范是否有调整?图纸应该怎样上传?传到哪里?上传的格式?签章要求?

答:图纸格式:除新建工程的总平图需要上传BDB、PDF格式外,其他的依然按照原交付规范执行。

图纸上传方式:跟原有流程一致,建设单位进行事项申报-勘察设计单位获取项目码-登录系统-补充信息后进行施工图文件上传,完成备案。

图纸签章:设计图纸电子签章要求与原要求相同,图纸统一加盖单位报审章(出图章)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注册章。


7、 新的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怎样选定审查机构?

答:由系统按照双随机原则选定。


8、 实行事后抽查的项目,在施工图备案之后存在变更,变更文件怎么备案?变更文件备案之后是否还会再次抽查?

答:备案出具抽查意见后,登录项目可通过变更或洽商备案进行变更文件备案;目前抽查以检查开始为时间节点的初始备案的施工图纸为版本进行抽查。

变更文件的质量责任由勘察设计单位自行负责,原则上不再进行抽查。


9、施工图备案之后,勘察、设计单位如果有设计变更的话,什么时候可以上传相关文件? 

答:对于事后抽查项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在备案当天就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在第三方机构出具《勘察设计质量抽查意见》之前,勘察设计单位无法上传相关设计变更。同时在图纸备案节点之后设计单位作出的设计变更,不改变检查结果处理。设计单位应在严格内部三审之后,再上传施工图。


10、 申报过程中填报的信息或上传的资料有误,在提交资料后还能否修改填报内容?

答:分类型不同,事前审查项目可联系审查机构退回后调整;事后抽查项目不允许修改,资料备案即进入抽查阶段,提交后不能再次修改,提交前一定慎重检查对应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11、 新建项目含有特殊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后,还需要单独申报施工图备案吗?

答:不需要,建设单位只需上传全套图纸,消防设计审查完成后,相关资料即时推送给事后抽查事项,将由系统自动完成备案。(会以短信形式下发备案事项的项目码,通过新的项目码登录系统跟踪办理施工图检查相关业务)


12、 新建工程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后的施工图备案检查的机构是否为一家机构?如果不是一家机构,能否选择为一家机构?

答:不一定是一家机构,将根据双随机原则重新分配第三方检查机构。


13、 一个项目中既有特殊建设工程,也有非特殊建设工程,如何申报?

答:可以一起申报,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备案二合一申报事项,并在单体中选择是否为特殊建设工程,系统会自动分配申报事项。

也可以按单体分别进行申报。特殊建设工程的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备案二合一申报事项;非特殊建设工程部分申报施工图备案相关事项。


二、政策咨询问题


14、 我的XX项目应该事前审查还是事后抽查?

答: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分为施工图事前审查、事后抽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3种情形申报。

(一)事前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要工程、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项目(其中民生项目特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和加装电梯)。

(二)事后抽查。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非特殊建设工程的内部改造项目,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

(三)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仍进行开工前审查,建设单位只需上传整套图纸,消防设计审查完成后,相关资料即时推送给事后抽查事项。

同时系统设定有智能申报引导,可以通过智能申报引导方式判断项目具体申报哪一类事项,发起申报。


15、 实行施工图告知承诺备案的,完成图纸上传备案的项目多长时间可以取得抽查结果?

答:备案提交后当天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检查,如果检查发现问题,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将在15个工作日内获取抽查意见。如果检查未发现问题,系统将不会反馈意见。


16、 勘察、设计单位收到抽查结果有异议,如何进行申诉?

答:如对意见存在争议,可在收到抽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由勘察、设计单位在申诉材料上加盖公章,向相关主管部门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视为认同抽查意见。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规划监督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规自委核验处(010-5559 4358)

人防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防办(010-8915 0672)

绿建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住建委科促中心(010-5559 5415)、

市规自委勘察设计管理处(010-5559 5401)

节能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住建委节能建材管理事务中心(010-5559 7239)

装配式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住建委科促中心(010-5559 7911)、

市规自委勘察设计管理处(010-5559 5401)

无障碍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规自委城市设计处 (010-5559 4218)

地标实施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规自委标准化中心(010-5559 5013)

消防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规自委消防设计审查处(010-5559 5396)

质量专项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规自委消防设计审查处(010-5559 5393)


17、 怎么判断工程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认定。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18、 怎么判断工程是否为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

答:重要民生工程专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和加装电梯工程。

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特指中央单位和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请向市规自委消防设计审查处咨询。咨询电话:55595393。


19、 《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页,信用评价中失信行为如“未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质量承诺”扣2分,是指要点中违反一条扣2分还是绿色建筑本项共计扣2分?

答: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无障碍环境等专项内容,均是按照未达标每个项目扣除相应分值。


20、 政策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答:

1) 政策咨询电话:010-88377266

审查机构咨询电话:

中勘三佳(勘察、地基处理):宋婉莹  010-82122670

中设安泰:蔡腾飞  010-68345247

中京同合:刘艳娇  010-81135921

建研航规北工:孙跃  010-64694071

建院京诚建标:赵欣莉  010-53245950

国标筑图:杨培  010-68799105

2) 建设单位项目申报在市投资在线监管平台进行,技术支持电话:

010-82800489、010-89150426、010-89150427

3) 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服务电话:4000-166-166,技术运维QQ群:75097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