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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3-02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2】35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水平,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营造友好、包容、共享的无障碍环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DB11/ 1950-2021),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DB11/ 1950-2021)自2022 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改造公共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计应按照本标准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