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25
关于做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
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示
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按照《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2号)、《关于建好用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北京市注册或开展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等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示。
二、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网址:dkjgfw.mnr.gov.cn 。用户也可通过我委网站主页“政务服务-系统导航”下的“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栏目访问。
三、各相关单位应重视信息公示工作,按规定填报公示信息,做好信息维护,公示信息每年至少更新1次。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公共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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