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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起施行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7-06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9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审议项目包括《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10月27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

  2023年4月24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6月26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进入三次审议。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共8章,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其中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和监理。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无障碍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



 附件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