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8-30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
设计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北京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创新,鼓励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原创精品,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的指导下,定于2023年8月30日至10月13日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工作。本次成果评价所需全部经费均由协会承担,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类别
本次评价类别分为综合成果评价、专项成果评价、单项成果评价,(具体评价项目详见附件三)。
02 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应为协会正式会员单位(且2021至2023年无欠缴会费,“标准和标准设计”专项成果除外),具有国家及北京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2、申报项目应合法、合规,具备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申报单位有承担该项目委托的法定资格。
3、申报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其他技术成果的内容、深度及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4、项目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使用一年以上(有特殊要求的,按申报细则执行)。
5、申报项目应为首次申报或者往届缓评项目(缓评项目由评选专家组提议,并经终审会批准),已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申报过同类奖项或评价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原则上不接受涉密项目的申报,如确需申报,须由建设单位出具“同意申报”的书面意见,申报单位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视同已经解密,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相应保密责任。
7、合作设计单位4家以上的申报项目,须在申报系统附件内单独提交与系统格式相同的合作证明(有特殊要求的,按申报细则执行)。
8、成果评价最终结果公告发布后,除人员名字中出现错别字 的,人员名单及排序不得修改。
03 申报时间
除有特殊要求的个别项目外,参加本次评价活动的项目均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如下:
2023年8月30日09:00至9月13日24:00
04 评价及申报办法
(一)评价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可登陆协会网站首页(http://www.bjkcsj.com),点击“2023年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进入申报系统,或直接输入系统链接(http://119.3.237.44:2023/),各评价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申报系统内申报细则。
2、首次登录系统,使用会员账号和初始密码(账号:会员单位汉字全称,初始密码:123),单位开始填报前应重设密码。
3、申报单位应根据所申报评价项目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的“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填写本单位指定参加本次评价活动的总联络人,申报表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申报单位应按照各评价项目申报要求在申报系统内提交(申报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规定大小和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申报日期截止后不得补充新资料。
(三)补充申报材料
1、在申报细则中规定需现场提交实物申报材料的(详见各评价项目申报细则),由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
2、申报单位未按申报细则规定在线申报完整材料,到现场提交实物材料时补充、替换的,不作为评审依据;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现场提交完整实物材料的,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3、本次评价活动最终结果公告后,实物材料统一销毁。
(四)现场申报(规定提交实物材料的评价项目)
1、现场提交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5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2、现场提交地点:
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二号院二号楼102)
05 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晓刚 68010400 13910821660
李 雯 68010400 15120075307
电子邮箱: xiehui_office@163.com
本次评价活动中的优秀项目,将采取多种方式向全行业展示和推荐,并作为推荐参评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行业奖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23年“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二:《2023年“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项目表》
附件三:《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四:《常用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五:《各项目附件一览表》
附件六:《“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系统使用说明》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