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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12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修改

《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3〕299号


各有关单位:

2022年我委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面向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办法》实施过程中,我们持续跟进政策落实情况,结合全年质量数据,经研究,现对该《办法》的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一、对第三章第六条中《北京市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质量信用评价标准》的部分评价分值进行调整,详情见附件。

二、对第三章第七条中的“(一)勘察、设计单位”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中,扣分累计达到6分的,进行质量监管预警。

(二)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中,扣分累计达到8分的,可约谈该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负责人。

(三)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中,当年度第一次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责令整改。

(四)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中,单个项目违反6个强条以上的,责令整改并将违法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五)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中,当年度两次及以上扣分累计达到12分,且万平米强条数超过全市上一年度平均值的,责令整改并将违法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六)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中,扣分达到12分的,整改完成后重新赋予信用分值。

以上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质量信用评价标准.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