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05
关于《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 55002-2021第2.3.2条第6款
的理解探析
在审查过程中遇到部分设计人对《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第2.3.2条第6款理解存在一定理解不一致的地方,认为:特殊设防类(甲)、重点设防类(乙)、标准设防类(丙)以及适度设防类(丁)的城市桥梁E1地震作用比《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 166-2011第3.2.1条、第3.2.2条规范规定增大。本文结合上述问题,对《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对比、梳理、归纳,希望能对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有所帮助。
相关规范
1.《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1)2.1.2 抗震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其多遇地震动、设防地震动和罕遇地震动的超越概率水准不应低于表2.1.2的规定。
(2)2.3.2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与市政工程,其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特殊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6 对于城市桥梁,其多遇地震尚应根据抗震设防类别的不同乘以相应的重要性系数进行调整。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以及适度设防类的城市桥梁,其重要性系数分别不应低于2.0、1.7、1.3和1.0。
条文说明:特殊设防类工程的地震作用应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但是安全性评价结果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方可使用:①安全评价结果必须经过地震主管部门的审批,②安全评价结果不应低于本规范的地震作用要求。
(3)4.2.2 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不应小于表4.2.2-1的规定。
2.《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1)3.2.1 甲类桥梁所在地区遭遇的E1和E2地震影响,应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相应的E1和E2地震重现期分别为475年和2500年。其他各类桥梁所在地区遭受的E1和E2地震影响,应根据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反应谱周期以及本规范第3.2.2条规定的E1和E2地震调整系数来表征。
(2)3.2.2 乙类、丙类、丁类桥梁E1和E2的水平地震峰值加速度A的取值,应根据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查得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乘以表3.2.2中的E1和E2地震调整系数Ci得到的。
(3)第3.2.1条、第3.2.2条条文说明:乙、丙和丁类桥梁的E1地震作用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中的多遇地震(重现期63年)的基础上,考虑表1中重要性系数得到的。(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最新版本为GB 50011-2010(2016年版))
(4)Smax=2.25A (5.2.1-2)
(5)1.0.3 桥址处地震基本烈度数值可由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查取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按表1.0.3确定。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3.1.1条条文说明:多遇地震、设防地震、罕遇地震,一般按地震基本烈度区划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对当地的规定采用,分别为50年超越概率63%、10%和2%~3%的地震,或重现期分别为50年、475年和1600年~2400年的地震。
规范理解
1. 根据《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第3.2.1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3.1.1条条文说明、《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第2.1.2条可知,甲类桥梁的E1地震作用Smax,按地震安全性评价中50年超越概率10%对应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取值。根据《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第2.3.2条第3款、第6款及条文说明可知,甲类桥梁的E1地震作用Smax按地震安全性评价中50年超越概率10%对应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取值,且不应低于《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第4.2.2条表4.2.2-1中多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乘以重要性系数2的数值。根据《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第3.2.1条、第3.2.2条条文说明和《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第2.3.2条第6款,可知两本规范关于乙、丙、丁类桥梁的E1地震作用的规定一致,Smax数值相同。
2. 水平地震力计算时,因《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公式中质量单位为kN,《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公式中质量单位为t,为与通用规范一致,质量单位为kN,故下文中Smax计算时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不计入g。以8度0.2g为例,E1作用下各类设防类别城市桥梁重要性系数及Smax对比结果见下表。
实际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参数
(8度0.2g)
根据上表可见不同工程地震水平向设计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有差别。
结语
对于城市桥梁,多遇(E1)地震作用(Smax),《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与《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相比:特殊设防类(甲)与具体工程有关,当根据抗震通规计算所得Smax大于安全性评价数值时,《建筑与市政抗震通用规范》大于《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否则没有变化。重点设防类(乙)、标准设防类(丙)以及适度设防类(丁)的城市桥梁没有变化。
作者简介
黄海波——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北京建院京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桥梁审查人。
来源:京审协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