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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健康建筑设计标准》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8-10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 京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

《健康建筑设计标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3】224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北京市健康建筑设计,提升建筑健康性能,营造健康的建筑环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健康建筑设计标准》(DB11/ 2101-2023),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健康建筑设计标准》(DB11/ 2101-2023)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2条为强制性条文,自实施之日起,请各单位在开展我市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工作中按照本规范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健康建筑设计标准》(DB11/ 21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