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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19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

平台名单的通知


建办标函〔2024〕9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有关高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建标〔2024〕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各有关建设单位要按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开展平台建设工作,建设期为3年。牵头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我部将按年度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有关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并为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提供政策支持等保障。

  三、科技创新平台标牌由我部统一制作,向牵头单位颁发,其他参与单位不挂牌。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