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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设计常见问题之电气专业 10-12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20

房屋建筑设计常见问题之电气专业 10-12


问题十

消防丨如何确定建筑物中牙科诊所和体检中心火灾状态下应急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

答:牙科诊所和体检中心火灾状态下应急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应依据其所在建筑物的建筑类别来确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4条对建筑内火灾状态下应急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做了规定,其中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医疗建筑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h,非医疗类建筑依据其规模、高度、用途来确定持续供电时间分别不应小于1.5h、1.0h或0.5h。牙科诊所和体检中心所在建筑是否属于医疗建筑,应由建筑专业予以界定。电气专业需按照建筑专业对建筑的定性和相应规范要求,来确定牙科诊所和体检中心火灾状态下应急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4条的医疗建筑是指公共建筑整个单体的功能是医疗类,而不是指公共建筑中某些局部场所是医疗功能。

(由北京国标筑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祝新成提供)


问题十一

地标实施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 891-2020第4.2.7条提到,供热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监测和计量锅炉房和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与《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 1066-2014第8.2.1条规定热源和热力站循环水泵耗电量应单独计量。标准之间是否矛盾?具体工程应如何设置计量表?

答:两本规范之间不矛盾。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 891-2020第4.2.7条中的水泵用电仅指供热系统的循环水泵及补水泵,补水泵容量小且不经常启动,其余如排水泵等为非供热系统泵类,其用电计量不包括在分项计量内。第4.2.7条中水泵用电应分别计量与《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2014第8.2.1条循环水泵耗电量应单独计量是一致的。

(由建研航规北工(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赵玲提供)


问题十二

消防丨民用建筑项目中的变电所、π接室内的电柜布置由供电局的设计公司深化,项目在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备案时需要将深化图纸一并上传吗?如果检查时深化设计尚未完成,是否可以不上传这部分图纸?

答:不需要上传深化设计图纸。

上传备案图纸时,《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试行)》及2022年4月1日后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规范中包含的强制性条文内容应完整,如变电所的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若变电所设置气体灭火系统,还应包括气体灭火系统的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由北京建院京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周旭涛提供)

文章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