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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勘察技术标准》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4-07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既有建筑加固

改造工程勘察技术标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2】258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政策,保证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勘察质量,推动北京市城市更新的规范化、科学化,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勘察技术标准》(DB11/T 2006-2022),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勘察技术标准》(DB11/T 2006-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请各单位在开展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按照本标准认真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勘察技术标准》(DB11_T 200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