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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设计常见问题之给水排水专业 16-18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5-23


问题十六


人防丨北京地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DB11/ 994-2021第6.4.6条规定人员淋浴洗消的水加热设备应在3h内将全部淋浴用水加热到规定的温度,如何选用合适功率的电加热设备?



答:专业队单元、一等人员掩蔽所、医疗救护工程设置人员淋浴洗消水加热器的功率应通过计算确定。所选用的电加热设备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第5.3.1条的规定。

下面我们通过典型的案例,分析如何选用淋浴洗消水加热器的功率。专业队单元、一等人员掩蔽所、医疗救护工程的掩蔽人数分别取200人、1300人、100人,洗消人员百分数分别为20%、2~3%、5~10%,淋浴洗消用水量标准取40L/人,热水水温分别取规范规定的低值32℃、32℃、37℃,冷水计算温度取4℃。以上参数仅作为计算参考,设计时可按当地实际情况选取。

热水总耗热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热水总耗热量(kJ);

   q——人员洗消总用水量(L);

   ρ——热水的密度(kg/L);

   c——水的比热,c=4.187[kJ/(kg·℃)];

   tr——热水计算温度(℃);

   tl——冷水计算温度(℃),按当地最冷月平均给水温度计。

热水器的最小加热功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W——热水器的最小加热功率(kW);

   η——加热器的热效率(%),取98%;

   h——加热时间(h),取3h;

   n——加热器台数,取 n=1。

计算结果如表1,供大家设计时参考。



(由北京国标筑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李端文提供)




问题十七


消防丨住宅+商业(非商业网点)组合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及火灾延续时间如何计算?



答:住宅+商业(非商业网点)组合的建筑,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0条的有关规定,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照住宅、商业各自的建筑高度、体积等参数(查《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表3.5.2)分别计算取最大值;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建筑总体积、总高度(查《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3.2)按公共建筑确定;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商业部分的建筑高度(查《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6.2)按公共建筑确定,高度大于24m时,火灾延续时间为3h,高度不大于24m时,火灾延续时间为2h。



(由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王华提供)




问题十八


城市更新丨原有丙类厂房,面积为3040m2,未设置喷淋系统。现改为研发实验室,是否可以不做喷淋系统?



答:按《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第2.2.6条,本项目仅保留主要结构柱、承重墙、楼板、楼梯等结构构件,为整体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应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若为高层建筑,自动灭火系统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1.9条第1款、第2款;若为多层建筑,应符合第8.1.9条第7款。

科研建筑的实验室的消防设计还应符合《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 91-2019第5.2.6条。



(由建研航规北工(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赵小新提供)


文章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