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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地名规划编制标准》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6-05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

《地名规划编制标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4】7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地名规划编制,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地名管理水平,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地名规划编制标准》(DB11/T1362-2023),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地名规划编制标准》(DB11/T1362-2023)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请各单位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片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车站,公园、广场及其他类型地理实体的地名规划编制与地名命名工作中按照本标准认真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地名规划编制标准》(DB11/T136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