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 正文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标准》的通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6-11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空间

规划设计标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4】118 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有效地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资源,统筹和规范城市道路空间各项规划设计,协调相关行业标准,提升道路空间品质,建立良好的空间秩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标准》(DB11/T 1116-2024),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标准》(DB11/T 1116-2024)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请各单位在城市道路红线规划、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道路红线以内的交通附属设施、道路绿化、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的新建、改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城市更新、各类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改善、城市道路综合整治、疏堵工程、城市道路养护以及道路交通组织等项目的工作中按照本标准认真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下载:《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标准》(DB11/T111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