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7-29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综合客运
交通枢纽标识系统设计标准》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4】112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空间功能与交通组织的有序衔接,推进面向使用者的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标识系统标准化和精细化设计,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标识系统设计标准》(DB11/T 2239-2024),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标识系统设计标准》(DB11/T 2239-2024)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请各单位在开展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及周边影响区域标识系统的设计工作中按照本标准认真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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