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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设计常见问题之给水排水专业 28-30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1-08


问题二十八


消防丨只有一路市政给水管道供水时,需要储备室外消防水量和室内消防水量,是否可以把室外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设置在地下一层,室内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设置在地下二层?



答:满足规范要求的条件下可以分别设置在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

消防泵房设置位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8.1.6条各款的要求,当设置在地下二层时,应保证该地下楼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其取水口设置位置及吸水高度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4.3.7条各款的规定。尤其应注意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即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与室外消防道路的地坪高差不应大于5m。



(由北京建院京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杨荣华提供)




问题二十九


质量丨是否可以将卫生间直接布置于套内厨房上方?卫生间排水横管是否可以敷设于套内厨房上方?是否需采用同层排水的方式进行处理?



答:《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4.4条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第5.4.5条规定:“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采取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由此,卫生间如果直接布置于套内厨房上方,卫生间排水横管敷设于套内厨房上方时,应采用同层排水等措施。



(由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孙志伟提供)




问题三十


城市更新丨本项目为老旧小区内的更新项目,建筑规证为新建,且建筑红线范围内有很多为周边老旧小区服务的给水、采暖、电力等现状管线。按照《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 685-2021的要求,已在地块内设置透水铺装及部分屋顶绿化,现硬化面积小于2000㎡,按照规范第5.2.2条规定可不配建雨水调蓄池,但无法满足第5.2.4条新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5%的要求,还需要新建调蓄池。小区内存在既有管线,管线挪移困难,且因建筑基础问题,调蓄池需要和建筑外墙至少3~5m,已接近红线位置。请问这种情况,第5.2.4条是否可以不执行或放宽要求,按改扩建项目老旧小区50%或其他类70%执行,减小调蓄池容积?



答: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低于50%。

依据《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第5.2.4条第2款的规定,城市更新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低于表5.2.4-2的规定,老旧小区现状较为复杂,如绿地率高、建筑密度低的小区可适当提高指标,也可根据第5.2.9条要求,分片区整体考虑海绵城市专项建设改造方案。



(由建研航规北工(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王琳提供)


文章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