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6-30
问题五十三
质量丨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节能设计是按公共建筑考虑,还是居住建筑考虑?
答: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节能设计应按照公共建筑考虑。
首先,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术语第2.0.1条中规定老年人照料设施:“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是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属于公共建筑”。依据术语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分类定性是“公共建筑”。
其次,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 891-2020第1.0.2条关于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条文解释明确:“对于养老院等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不管是全日制的还是日间照料的,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中,已将其列为公共建筑。因此,这几项均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综上所述,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虽然有居住的使用功能,但其节能设计仍应按照公共建筑考虑。
(由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郑菲提供)
问题五十四
消防丨高层办公建筑的裙房部分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梯(高层和裙房之间已设置防火墙,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答:本项目裙房不需要设置消防电梯。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1条注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该条款条文解释为: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了防火墙,且相互间的疏散和灭火设施设置均相对独立时,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火灾相互影响能受到较好的控制,故裙房的防火分区可以按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建筑的要求确定。
由于该项目高层与裙房之间已采用防火墙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按以上规范及对规范的释疑要求,故该裙房不需要设置消防电梯。
(由北京建院京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晓文提供)
问题五十五
消防丨某多层丙类厂房无地下室,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设置了机械排烟系统,还需要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的规定,在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吗?
答:应急排烟排热设施的设置视地上厂房部分有无可开启外窗而定,与是否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无关。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5条规定:除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或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外,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厂房;
……
该多层丙类厂房地上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如各层设置了可开启外窗,可根据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不强制要求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如地上建筑无外窗或外窗不可开启时,则要求必须在外墙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不同于机械排烟系统这些消防设施,是属于消防救援人员专用的消防救援设施。当室内空间处于机械排烟状态时,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处于关闭状态;当机械排烟系统在发生火情运行时受到火灾和烟气高温的作用而停止运转,且此时火灾可能仍未得到控制持续产生大量烟气,室内温度不断升高,威胁消防救援人员的安全影响消防救援时,可通过现场手动、高温熔断或从消防控制室远程联动开启等操作打开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对火场进行排烟排热,以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和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由北京国标筑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徐超提供)
问题五十六
人防丨人防工程多个防护单元相邻时,如何设置战时连通口?
答: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均应设置战时连通口。
人防工程的每个防护单元应该视作一个独立使用的防护工程,即便是相邻的防护单元遭炸弹命中破坏,未遭命中的防护单元仍然能够照常使用。为便于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战时联系,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该设置连通口。因为遭炸弹命中是随机的,所以事先无法判定相邻单元中哪个单元先遭命中。在其中任一个单元遭炸弹命中破坏后,未遭命中的防护单元之间应仍然能够照常使用并连通。
按照《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DB11/ 994-2021第3.2.2条2款“……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战时连通口”的规定,为满足防护单元连通的可靠性,与其相邻的防护单元之间均应设置战时连通口,见图1。
当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有防毒要求或其主体均允许染毒时,其战时连通口应按《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第3.2.4条的要求设置两道防护密闭门,见图2。
(由北京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康瑾提供)
文章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方公众号